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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通知:请保留公车月票以便明年退税

时间:2006-06-21 00:00 浏览量:
    昨天,加拿大税务局发布通告,凡在今年7月1日后使用公车月票的乘客,请保留好月票及收据,以便在明年申请退税。

    今年5月保守党发布了首份预算案,其中一项就是给予购买公车月票(包括巴士、街车、地铁、火车、轮渡)的乘客税务优惠。因此,税务局19日特发通知,凡在今年7月1日后使用公车月票月票的乘客,均可获得退税,但月票上必须显示如下信息:

    ·证明这是一张月票;
    ·月票的有效日期;
    ·发行月票的交通部门的名称;
    ·月票的价格;
    ·月票持有者的姓名、身份。

    如果月票上未同时注明上述信息,使用者可凭借购买月票的收据(如果使用信用卡购买的月票,可持帐单等证明)申请退税,但是收据上注明的购买日期必须是7月1日或之后。

    至于申请退税的详细步骤近期将在加拿大税务局网站上公布(网址:www.cra.g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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