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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技术移民条件2015

时间:2016-03-22 10:15 浏览量:
  美国技术移民条件是怎样的,很多第一次准备申请美国技术移民的人士都在关心这个问题。随着美国技术移民申请的火热,美国也乐见一些高技术、高学历,渴望到美国找工作的人士。

  美国技术移民分为四大类,EB-1(employment-based, first-preference),即职雇就业移民第一优先类;EB-2(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即职雇就业移民第二优先类;EB-3(employment-based, third preference)即职雇就业移民第三优先类;EB-4(employment-based, fourth preference)即职雇就业移民第四优先类;

  EB-1项目是针对具有特别能力者,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EB-2项目针对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或被授予国家利益豁免权人;EB-3项目针对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EB-4针对特殊人员,例如宗教工作从事者,广播员,伊拉克或阿富汗语翻译,帮助过美国的伊拉克人,国际组织雇员,医生,军人,巴拿马运河区域雇员,武装部队(NATO-6)退休雇员,武装部队(NATO-6)已故员工的配偶和子女

  下面小编就详细讲解一下EB-1项目的申请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特别能力者,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此类移民申请不需要劳工证。

  1. 具有特别能力者(Extraordinary Ability):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和体育领域中具有超出普通人能力的人。国内或国际大奖的获得者。例如:运动员、演艺人员、艺术家等。此类申请不需要雇主信。

  2.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至少三年以上的教学或研究经验。进入美国后,必须在美国大学或其它高等院校从事具有终身教职的教学或研究职位。此类申请需要雇主信。

  3. 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提交申请前的3年中,至少有1年受雇于该跨国企业,必须是经理或管理级人员,并且工作地点是在美国以外的国家。进入美国是为了继续为该企业工作,也可以是该跨国企业在美国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但在美国的经营时间必须达到至少1年。

  美国技术移民是靠申请人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语言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来申请的,因此在申请条件方面要比美国投资移民高一些,但是只要那些高技术人才满足要求,这个途径申请移民美国风险低还很容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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