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含配偶)名下净资产不少于50 万加元,赠予、遗产所得均可,资产形式包括:存款、股票、房产、公司资产;以合法途径累计个人资产。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的前5年,拥有至少3 年的经营管理经验。
3、获得工作签证后,如要获得萨省永居权提名,申请人必须满足:
1)在里贾纳或萨斯卡通至少投资30万加元;在萨省其它地区投资至少20万加元;
2)除非总投资额超过100万加元,申请人的投资至少占该企业三分之一以上的股权;
3)积极并持续地参与该企业日常商业经营管理;
4)新建企业,如位于里贾纳或萨斯卡通地区,则需要为萨省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2个就业机会(非亲属人员);如位于偏远地区,则不需要创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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