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居者有其屋,保证低收入者也能拥有住房,加拿大政府每年都会拨款建造大批的政府房(Government Housing),由政府委托的专门公司管理,以较低的价格出租,而且居住环境也比较好。
这类房子,原则上人人都可以申请居住,但也由于它的特殊收费方式,让高收入群体不考虑这类房子,它的基本收费原则是按收入的百分比交租,通常是月收入的25%至30%。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月收入只有1,000元,你只需拿出250元交房钱即可,而且可以住比较大,环境比较好的房子,或许会是二室一厅的、三室一厅的大型公寓。但如果你月薪为10,000元,就要拿出3,000元来交租,或许就不合算了。这类房子没有固定的租金,而是以申请者的收入来核算的。随着月收入的增加,入住这样的房子就显得不划算。这也是加拿大政府为了保证低收入群体可以居者有其屋的一个小举措。
1. 无投资、居住保证金;
2. 审批速度快;
3. 资产要求低,只需30万加元;
4. 投资额低,只需10万加元;
5. 高管或企业股东均符合条件;
6. 一人申请,全家成功;
7. BC省经济发达,社会福利好、环境优越,是华人热衷的加拿大居住地区。
|